前有吃馄饨多加免费小料被打,后有吃饺子剩醋起争执,小小调料为何能频频引起商家与食客之间的矛盾?
红餐网消息,1月21日,有男子在社交媒体发视频称,和朋友在浙江海宁一东北饺子馆用餐时,因剩下一些醋被商家追要费用。视频中,食客说:“吃饺子,剩点醋,要收费,真是搞笑,也是第一次听说。”商家则称,“这不浪费吗?按这样的,谁家不收钱?”
从另一段音频中,食客称,已拨打12315投诉电话,工作人员表示会到店调查。
1月23日,浙江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公众号,就此事进行调查情况通报。
《通报》显示,经查,消费者刘某于1月21日晚在“满鑫源东北菜馆”用餐,并于18时30分支付餐费95元(其中菜金94元、打包盒1元),未有蘸醋费用收取。
在剩余菜品打包时,商家看到餐桌上的剩醋,认为用料过多,提醒消费者不要浪费,进而引发双方口角,刘某于18时34分离店。9分钟后,刘某再次返回店内直接扫码支付2元后离店。经调阅店内监控视频、查看消费收费单和走访调查其他消费者,未发现商家要求收取蘸醋费用的行为。
简言之,就是商家有提醒食客不能浪费,但并未索要费用。食客在结账后又返回店内扫码支付了2元,随后投诉。
此事一出,很快登上百度热搜榜,网友们也表达了各自观点。
部分网友认为,饭馆老板格局太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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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有网友指出,食客确实存在浪费,商家是遭遇恶意碰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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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红餐网看来,饺子店商家提倡不浪费的思路是正确的。因为根据《反食品浪费法》相关规定,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,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,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,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。
同时,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对参与“光盘行动”的消费者给予奖励;也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,收费标准应当明示。
简言之,对于消费者浪费食物的情况,餐饮者确实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,但前提是提前对收费标准进行明示。
商家作为经营者,可以更加耐心的向消费者解释,消费者也应当自觉践行“反对浪费 崇尚节俭”新风向。
关于此事也在1月24日迎来新进展。店家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,“此事是误会,双方无过节,1月23日时夫妻二人已经就误会给顾客道歉,双方已达成谅解。
虽然双方达成谅解,但店家生活还是受到影响。店主称,近日总能收到许多辱骂骚扰电话,妻子还被网暴的精神压力过大。“现在只希望事情能快点过去,回归正常生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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